
天津农学院课堂文明与质量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课堂文明与课堂教学质量管理,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树立严谨求实的校风、教风和学风,保证课堂教育教学效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发挥第一课堂教书育人的主渠道作用,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课堂教学是人才培养的核心环节和最基本手段,直接影响着学校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教师是课堂教书育人的第一责任人,对课堂文明与教学质量负首要责任。教师在课堂上必须履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充分发挥师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全面提高课堂育人水平、授课质量和学生的真实学习效果。
第二章课堂硬件文明建设与维护
第三条 课堂是传道授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阵地,课堂环境应当温馨整洁,门窗、桌椅、黑板、窗帘应保持完好干净,室内光线应保证充足适度。
第四条 完善的教学设施是课堂教学质量的重要保障,应按时进行日常管理与维护,讲课及设备音量应保证全员听清,电源须稳定可靠,媒体设备须顺畅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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