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天津农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农院政〔2024〕28号)等有关文件,结合基础科学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石 军
副组长:钱宇光、王俊斌
成 员:潘虹、张耀方、张静静、刘文静
工作职责:负责拟转入学生资格审查,组织转专业考核,确定拟接收学生名单以及转入本学院学生学分认定、课程补修等工作;负责拟转出学生申请材料审核和移交。
二、转专业名额
基础科学学院现有三个本科专业:应用化学(授予理学学士学位)、生物制药(授予工学学士学位)、功能材料(授予工学学士学位)。各专业接收转入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该专业本年级现有学生人数的10%,转出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该专业本年级学生人数的20%,如申请转出学生人数超出该专业本年级学生人数的20%,则按学生一年级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平均学分绩点”由高到低排名确定可申请转专业学生。
三、转专业条件
1. 转出条件,满足下列情况之一,可以申请转出:
(1)优先考虑因身体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能在原专业学习的学生(需提交二级甲等以上的医院证明);
(2)学生对原专业完全没有兴趣,不适合继续学习;
(3)学生的原专业成绩出现明显偏科,不适合继续学习;
(4)学生对拟转入专业确有兴趣或专长(需提供校级以上比赛三等奖以上或有能支撑兴趣、专长的相关证书等)。
2. 符合下列所有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转入:
(1)符合学校规定的转专业基本条件及相关要求;
(2)对拟转入专业兴趣浓厚、综合素质较高,且身体条件符合拟转入专业招生要求。
(3)申请转入学生原专业属于理工农医类,且本人高考科目类别与申请转入的专业高考科目类别相同。
(4)一年级第一学期考试成绩全部及格。
3. 学生有下列情形,自动取消转专业资格。
(1)在一年级第二学期有不及格课程或受到处分。
(2)在转专业申请或考核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
四、综合评价办法
综合评价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重点对学生学习积极性、专业认知和适应性、职业发展需求等方面进行考核。不参加笔试或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1. 笔试:评价学生对拟转入专业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和综合素质,笔试成绩总分100分,占综合评价成绩比重的70%。考试时间60分钟,不指定参考书目。笔试成绩在60分及以上的学生进入面试环节。
2. 面试:面试环节分为学生口头自我陈述、问答两个部分,主要考查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综合素养、专业发展规划、心理状态等。陈述环节主要为自我介绍、转专业的理由、对拟转入专业的认知、个人特长与优势等;问答环节由面试评委提问,学生现场回答。面试成绩总分100分,占综合评价成绩比重的30%。
3. 根据各专业可转入名额,按照综合评价成绩择优录取。
五、转专业工作流程
1. 学生提交申请
学生根据学校相关通知,提出转专业申请。
2. 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对拟转出的学生,核定申请材料后,转交给拟转入学院。对拟转入的学生按照专业准入要求及综合评价办法进行考核遴选。考核工作在学院纪检书记和纪检委员(不少于2人)的监督指导下进行。
3. 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转专业学生名单
转专业考核结束后,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汇总整理考核结果,召开党政联席会集体研究决定转入学生名单,以纪要形式报教务处备案,最终以学校审核通过名单为准。
六、转专业咨询方式
咨询地点:基础科学学院党政办公室(敏学楼705)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22-23781295
邮箱:jichukexuexueyuan@163.com
附件:
1.天津农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
2.天津农学院学籍异动学生课程学分申请认定表
基础科学学院
2025年12月12日